番外篇——期遇(2/2)
所谓,“初生牛犊不怕虎”。
我啊,是真的虎。
洛冰河这个心机满满的家伙,现在的忍让,都是为了以后的得寸进尺。
老子堂堂一个直男,被掰弯就算了,对象还是曾经的种马男主,要了老命了。
可惜,血契下了,道侣也结了,我想后悔都来不及了。
也罢,虽然我这安逸生活多多少少有些区别,但是,能肆无忌惮的使唤洛冰河,那心情就舒爽的不行,不过,腰也酸爽的不行。
所谓,“不作不死”。
唉,谁叫洛冰河这么有男友力呢。
“喂,水晶酥给我留几个啊~”
洛冰河
顺水而下,我的名字来自此,寒冬腊月,被母亲救起,我一直知道,母亲不是我的亲生母亲,可那又何妨,养恩大过天。
我很听话,努力做个懂事的孩子,却抵不过世人的愚昧,抵不过孩童不掺杂凡世的恶意。
母亲死后,我的日子越发艰难了。我从老乞丐那得知,那仙门又要收徒了,我裹着不算厚实的衣物,努力走着,脚都磨出了泡,身上也满是树枝的刮痕。
历经艰难,我总算到了,下面的孩子和我一样,裹着厚重的衣物,憧憬的看着上面只着单薄衣物的仙人。
心驰神往。
流程很长,我有灵根,能留下。
后来又来了两人,一人穿着大氅,一人眉眼含笑的说着什么,看着他们,我都觉得身上暖了不少。
我从未想过,我那么抢手,可是,我不敢得罪他们。
我咬着唇,看着银发的先生递来的暖玉,仗着自己年纪小,哭诉着,想拜于先生门下。
却得来两人的厌恶。
无形间的威压,让我难受的哭出声,竟得了先生的怜惜,拜入先生门下。
落子无悔,好在,我这一步,走对了。
先生很好,和母亲一样好。先生待我好,日后,我也会待先生好的。
后来,先生又收了个孩子,和我一般大小,我不喜欢她,哪怕他长得白白嫩嫩惹人爱。
我怕先生被他转移注意力,总想着排挤他。
不过他心大,还以为我当真是任他使唤,也是那时,我发现,我竟成了我曾经最厌恶的人。
我该谢谢沈垣,是他让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变化,也是他让我扭转了回来。
事实证明,先生不会偏颇任何一个人,错便是错,对便是对,赏罚分明。
抛去成见,沈垣其实是个很可爱的人,如果他不开口说话的话就更好了。从他那软嫩的空中说出的话,都叫他想要堵住,不听。
先生喜欢柳清歌,我也是好久才知道,那时我才发现,我也对从小一同长大的沈垣起了心思。
吃喝同住,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心。
我怕他厌恶,便是明里暗里的试探,好在他并不厌恶,顶多有些惊异罢了。
向先生请教了一番,我便决定采取温水煮青蛙的办法。
却没想到会有异变。
我受魔气影响,强`占了他。
看着他支离破碎的模样,我恨不得打死自己,心里阴郁的一面却在窃喜,这样一来,一切都改光明正大了。
他果然难以接受,只是他向来娇弱,是我养出来的,趁此,我总算得了谅解。
又在他迷糊间结契,日后,他便是我的,独属于我一人。
旁人沾染不得半分。
我宠着的人,就是要上天下海也在所不辞。
尚清华
我自己写的书,怎么就变得亲爹都不认识了?
穿就算了,还穿到炮灰身上,我堂堂一个作者,竟然沦落到如此境地,可悲可叹。
不过变了也好,我就不是叛徒,不会成为炮灰了。
唉,安定峰这玩意儿,多少有些繁琐了些,又得被系统警告,又得注意人设。
人生悲惨,唯有嗑瓜子消愁。
羡慕死我了,为什么同样是穿越,黄瓜兄就能穿到那么具身躯上,我就
说多了都是泪。
想让黄瓜兄口中的大佬帮忙解决系统这玩意儿,又想解解闷儿,跟着下山,做了个闪闪发光的灯泡,可惜,黄瓜兄太迟钝了。
我还没来得及看亲儿子和黄瓜兄的后续发展,就被掳走了。
那个称作漠北君的家伙。
我想了半天,总算从犄角旮旯处找出记忆,这不就是原本的尚清华背后的boss吗?
话说,这因果都变了,为什么这漠北君还要掳了他啊喂?
我坐在黑漆漆的大殿中,无语凝噎,谁能告诉我,我写的这个漠北君是个有病的家伙。
因为他威逼利诱都不能让我判出苍穹山派,就一副,“男人,你引起了我的注意”的模样。
便是二话不说的掳了我,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。
接下来的日子,我经历了传说中的“霸道总裁爱上我”的狗血剧情。
还稀里糊涂的献出了我保存多年的贞`操。
然后被他搂着,一副餍足的模样,像是在说,“男人,你的味道很好,我很满意,‘王氏’不用破产了。”
然后然后仙魔便和谐相处了,我被拉出来联姻了。
不是,等等,你是小boss啊,醒醒,大boss还没出场啊喂!
后来我才发现,嗯,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,大boss出不来了,即便出来,也有大佬出手,根本不用怕。
唉,黄瓜兄,没想到,我也走了你的老路。
不过,日子还不错。
“漠北君!我饿了~”
岳七
从我记事起,就跟着所谓的乞丐老大四处流浪,他们会给那些走失,或是贩卖,或是拐`卖的小孩登上卖身契,从此以后,便将他们掌握在手中。
我就是其中之一,每日需得到指定的区域,拿着破烂残缺的碗,卖惨哭嚎,得来几个铜钱,要得多,当日就能多吃些饭菜,尽管就是水煮白菜搭配几个大圆馒头。
那已经是我吃过最好的食物了,偶尔会有善心的夫人小姐,给几颗糖,或是一块糕点,也得偷偷的吃,被发现了,就会被鞭打,还得饿肚子。
日复一日,我都麻木了,这里又来了一个小孩儿,唤作“沈九”。
不知道为什么,大家过着一样的日子,眼中的光华尽失,可沈九不一样,他眼中的光没有被磋磨的失了色彩,反倒像是沙漠中盛开的鲜花。
愈挫愈勇。
被他吸引,不过是人之常情。
虽然他话很少,也有些不近人情,可我,就是很喜欢。
喜欢和他呆在一处,喜欢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吃着馒头,喜欢看他偶尔流露出向往的目光。
经过我坚持不懈的努力,他总算接受了我,而我们也成了互相取暖的朋友。
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乞讨的时间不多,但我每次都很期待他回来的时候。
因为他总是要不到足够的铜板,晚餐就总算最少的,我就会分他好些,看着他坦然接受我的好意,一鼓一鼓的腮帮,我就觉得满足。
我们被安排在同一间狭小的柴房中,乞丐头子是不会给我们被子的,夜里凉,我们便抱作一团,互相取暖。
口渴了,会接过屋檐落下的雨水。饿了,会互相接济,虽然大多时候都是我藏上一两个,随时拿给饿慌了的沈九。
毕竟,沈九是这么久以来,唯一一个常常被罚的人。
我曾见过他藏钱,想来是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罢。我守口如瓶,连他都不知道。
后来,他结识了先生。
又后来,他为了救我,被秋海棠抓了去,我没有能力救他出来,忽的想起他曾说过的话,便偷跑着上山,寻找先生。
好在,先生很厉害,救出了他,即便如此,我也很无力,我还是太弱小了,连想保护的人都保护不了。
再后来,我也拜入先生门下,因着年纪原因,我成了师兄,他成了师弟。
我本以为他会在意,没想到,他在替我高兴。我想,我要保护他,于是拼命的学。
拜入仙门,成为新任掌门,一切都往好的地方走。
可是我总觉得心慌,我总感觉,我曾经失去过我的小九。
我害怕,便以清净峰伙食好为由,日日去吃饭,隐晦的观察着小九的一举一动,我怕这是一场梦,醒来后,小九就不见了。
我珍惜着和小九相处的每一日,周到的照顾着小九的生活。
我是爱他的。
这份爱,我不打算流露出来,只敢暗暗藏在心底。
可我没想到,小九也爱我。
他说他迟钝,他说从始至终陪着他的都是我,他说我比任何事任何人都重要,他说,他要和我结为道侣,他说,他爱我。
我也爱你啊。
我的小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