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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.神经病啊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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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为防盗章, 感谢尊重作者君~~  何玉华一个普普通通的无线电厂小青工,哪有这能耐。当然只能吃定了兄嫂。

“嫂子都能给小曼买十五块的衣服了, 出手这么大方, 那就去托人弄票呗。反正,人家都有电视机了,大哥你看着办,咱这个家, 可不能样样都落后了。”

何立华也不傻, 当然听出来何玉华这用意,其实就是盯牢了王秀珍今天给何小曼买了件十五块的衣服。

“玉华, 我加班一个月,拢共得了二十块钱。钱给了你嫂子, 就由她支配,况且给小曼买衣服也不算糟蹋, 她从小到大一直穿你的旧衣服,从来都没意见,你是娘娘, 自己也有收入了,不要跟小孩子争长短。”

别说何玉华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, 何立华这番话说得王秀珍都惊呆了。

打从她进何家, 何玉华那年八岁,刚刚没了娘, 由哥哥姐姐们宠着, 脾气很不好, 王秀珍还从没见何立华跟她说过一句重话。

这下要完!

何玉华尖叫:“我什么时候争了?我就是想看电视,错了吗?”

她的尖叫很刺耳,何小曼一皱眉,下意识就捂上了耳朵。

其实何立华说完也有些后悔。虽然小妹脾气坏,但何立华一直很包容。因为她从小没有爹娘,四个孩子相互拉扯长大,他是长兄,对这个妹妹的宠爱几乎不亚于对亲生女儿。

于是放低声音:“没错,当然没错。这样,回头我去和林家打声招呼,你想看电视就去他家看。”又转头对王秀珍道:“秀珍,下个月我发了加班费,你带玉华去商店买件好看的衣服,尽她挑,别管价钱。”

“哎,好的。”王秀珍赶紧答应了。

“是一件衣服的事儿吗?”何玉华明明就是为了衣服生气,可被哥哥说破,又觉得特别没面子,梗着脖子,打死也不承认。

何小曼听烦了,全家人都让着四娘娘,可这凭什么啊?

“四娘娘大概是今天单位有什么不适意的事吧,在外边不方便生气,回来撒撒气也不要紧。”何小曼不紧不慢,望着何玉华微笑,“不过,现在我们三只垃圾桶都装满了,四娘娘要是再倒垃圾,我们就要爆炸了。还是快坐下来好好吃饭吧。”

这话半是调解,半是威胁。由一个小丫头的嘴里讲出来,本来是不能当一回事的。

但最近的何小曼,颇是不简单。何玉华心中一凛,琢磨着这话的份量。

王秀珍这时候却突然机灵了:“本来就不是什么衣服的事儿,玉华工作多辛苦啊,难免有些怨气。家嘛,就是大家能畅开了说话的地方,对吧?”

“是啊,妈说得对。”何小曼赶紧“盖章认可”,“咦,对了,下个月四娘娘生日了吧?”

一边说,一边朝王秀珍递眼色。

虽说这个年代还不流行过什么生日,但这一刻的王秀珍是开了挂的王秀珍,正处于年度脑子最灵光的时刻,立刻心领神会。

“本来也想着要给玉华买个什么礼物呢,这不正好了。”王秀珍瞥了何立华一眼,“加班归加班,也要注意身体啊。我现在也能赚点小外快,宽一时是一时。”

见气氛缓和下来,何立华这才松了一口气,端起饭碗,朝何玉华道:“好了,快吃饭吧。饭桌上吵架最失礼了,不是咱们何家该做的事。”

总算,何玉华对大哥还是有几分忌惮,忿忿坐下开始吃饭。这晚算是维持了表面的平静。

这叫什么,和稀泥啊!

和稀泥解决的争端,都是不长久的,是早晚要爆发的。这是何小曼的经验与认知。

但是有一点,她也深深体会,一个能靠“和稀泥”维持到现在的家庭,多少是有些天真的书卷气的。

虽然在这普遍用嗓门大小决定胜负的珍珠弄里,书卷气显得毫无用处,但何小曼却有些小小的骄傲。这个家虽然穷,虽然有个不讲道理的四娘娘,但骨子里是温柔高雅的。

温柔高雅的人,扔在市井里,那种格格不入竟有点迷人。

史培军最早发现了何小曼的迷人。

明明一开始只是盼着她的作业,可一段时间下来,每天晚上坐在路口石凳上的时候,史培军都会问自己:你这样望眼欲穿,到底是盼着作业呢,还是盼着人呢?

可见何小曼对他的影响,大学渣史培军,竟然都会用“望眼欲穿”这么文雅的词语了。

交接了作业和老鼠尾巴,史培军不想就此告别,心头有点小小奢望,一指前面:“那个巷子路灯坏了,你怕不怕,我送你过去。”

何小曼笑了:“我怕个什么,又不是第一次走夜路。”

史培军自说自话:“你是女生啊,自然会怕。我送你吧。”

何小曼非常怀疑那路灯就是史培军打瞎的,但看在老鼠尾巴的份上,这事没必要弄个水落石出。

过了巷子,离珍珠巷就不远了。何小曼说什么也不肯让史培军再送,二人就此告别。

哪知道,就在前面的大树下,有人等候已久。

“你这是在处对象吗?”何玉华抱着双臂,一脸怀疑。

“四娘娘,你怎么在这里!”何小曼一惊,“他就是史培军啊,路灯坏了,他送我一段。”

“知道别人怎么说林家大妞吗,你小小年纪,可别跟她一样。”

何小曼当然知道别人的评论。何玉华虽然是珍珠弄吵架界的扛把子选手,但在人品上倒没有什么太大的污点,不像林家大妞,背地里指指戳戳的多了去了。

所以何小曼啼笑皆非:“史培军是我同桌,是学生,不是社会上的混混,怎么可能一样?”

何玉华冷冷一笑,她今天并不是冲着这个来的:“何小曼,你最近变化很大啊。”

见兄嫂在精打细算地凑钱,何玉华也决定要为何家的电视机组装大业添砖加瓦。

“我存款不多,一共三十块,全拿去吧!”

“真的?”正在数钱的王秀珍惊喜地抬头,望见伸到她跟前的三十块钱。

“我可说好了,要还的啊,算借给你们的。”何玉华嘴还很硬。

何小曼知道,素来没个好脸色的四娘娘能拿出自己珍藏的私房钱已是很不容易,也不用再计较她的语气了,瞥她一眼,笑道:“父债子还,娘娘你不用急,到时候我拿三百条老鼠尾巴给你好了。”

“咦,恶心死了。”何玉华一脸嫌弃地走开。

何小曼捂嘴笑了半天。

“我可立个规矩,咱家这事成不成还不知道,都不许往外说啊。”何立华挺要面子,组装电视机这事,成了,保准轰动珍珠弄,不成,难免就被人笑话是异想天开,所以不愿意授人以柄。

何玉华和何小曼倒还好,一个上班,一个上学,不用整天跟珍珠弄的碎嘴女人们较劲,但王秀珍就不一样了。因为是农村来的,又生了这个病,在邻居跟前很是抬不起头。加上她长病假歇在家里,跟邻居们抬头不见低头见,保守秘密真是一件很辛苦的事。

尤其弄口林家的林大妞,装好了电视机,王秀珍恨不得第一时间把电视机糊她脸上。

林家大妞叫林清,名字挺好听,人却不是个好人。跟何玉华是一个厂的,但工作吊儿郎当,一副“我来上班是给你脸”的模样,想去就去,不想去就不去。

谁也拿她没办法,她爸在电子局当干部,负责批个条子、开个票,属于朝南坐的位置。再加上这年代的企业嘛,都是铁饭碗,不作兴辞退人的,给了这种人生存空间。

她跟社会上一帮小混混走得近,有一回正招摇过市,一个混混望见了路边下班的何玉华,响亮亮地吹了声口哨。

那混混长得帅气,林清暗恋已久,见他竟然朝别人吹口哨,气不打一处来,开口就骂:“眼瞎啦,那种矮冬瓜也看得上!”

“那叫娇小玲珑嘛。”混混恋恋不舍地回头望,却遭了何玉华一个恶狠狠的白眼,“哟,有脾气的小姑娘,哥喜欢。”

林清上去就推他胸口:“喜欢有脾气?那来尝尝姑奶奶的小脾气。”

“去去去,长得好看有脾气那叫小辣椒,长得难看还有脾气就叫泼妇。”

林清气得嗷嗷直叫,大喊:“那死女人就是珍珠弄头号泼妇!”

虽然混混没有当真移情何玉华,但林清心里对何家却是记恨上了。尤其何玉华摇身变成低配矮小版的赫本之后,竟然看出些洋气优雅的味道,林清再照镜子,看自己的紧身裤勒出一个硕大的屁股,就怎么看都觉得不顺眼了。

她不敢惹“珍珠弄头号泼妇”何玉华,但王秀珍不一样,她是“珍珠弄头号软柿子”。所以时不是的,王秀珍会遭受林清的无端攻击,路过她家门口的时候故意往外泼盆水啦,当着王秀珍的面骂弄堂里的狗啦……

自从林家有了电视机,她就换了花样。王秀珍在家门口水池子里洗衣服,她就把电视机开到震天响,站门口喊:“谁让这弄堂里还住着穷鬼呢,买不起电视机,让你们听个响儿,不收钱,哈哈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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