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3 晋·江唯一正·版 番外4·平行世界-……(1/2)
「九岁」
两个人到了踏雪之后, 只过了几天舒坦日子。
很快,他们就开始了每天起早贪黑的练功生涯。
两人幼时没有习武的根基,骤然开始练功还是挺苦的。尤其是头一个月, 叶云归几乎每天都要哭好几场,有时候是疼得,有时候是被师父骂得。
“忍忍就好了,我听他们说,最开始比较难,但是熬过去这一个月,就好多了。”夜里, 岑默躺在被窝里安慰叶云归,“你想想,从前在庄子里, 咱们不也每天都要干活吗?在这里比在庄子里吃得还好呢。而且师父不是说了吗?练功练出来的本事, 就跟读书学到的学问一样, 都是咱们自己的,谁也拿不走, 这不比在庄子里干活强?”
“嗯。”叶云归将脑袋埋在岑默怀里,哽咽道:“岑默哥哥,你说我怎么这么笨?”
“你不笨啊,师父今天不是还夸你手上功夫准头好吗?你只是力气小了一些, 可人和人天生就长得不一样,有高矮胖瘦, 力气自然也会有高低。”
“等咱们将来学会了本事,是不是就不会挨骂了?”
“嗯,那肯定的,你看师兄们每天多快活, 师父们都不管他们。”
叶云归一想也是,练功的日子再怎么苦,左右也就苦上个几年。
等他和岑默长大了,就能像师兄们一样,想去哪儿就去哪儿,不会再挨骂,也不用再练功。
这一年,叶云归和岑默吃了不少苦头。
但他们都顺利通过了踏雪的考核,正式成了踏雪的一员。
这个时候,他们才知道踏雪究竟是什么地方。
这是本朝的一个专事刺杀的机构,收养了很多孤儿培养成刺客之后,靠杀人挣银子过活。
“师父,那将来我们也要杀好人吗?”叶云归问。
“刀在你自己手里,杀不杀全凭你自己乐意,咱们踏雪的规矩是从不逼着谁杀人。为师教你的是杀人的本事,但做人的本事你得靠着自己去悟。”
叶云归这会儿还小,但他已经读过了一些书,能分清是非善恶。
“将来你要是不愿杀人,我可以替你杀,我一个人挣的银子就能养活咱们两个。”岑默朝他道。
“我听师兄说,杀的人多了,心会变冷。”叶云归一手伸进岑默的衣服里,摸了摸他心脏的位置。
岑默身上有些痒,扭着身子想要躲开,却被叶云归追着挠痒痒。
“哈哈哈,你手凉,哈哈哈!”岑默被他挠得哈哈大笑,索性反客为主,在叶云归身上也挠了起来,两人顿时在床上闹做一团。
“要不咱们就学师兄,往后只杀坏人,不杀无辜的人,这样心就不会变冷了。”闹够了之后,岑默朝叶云归说。
“行。”叶云归点了点头,“多杀几个坏人。”
“你说什么样的算坏人?你爹那样的算吗?”
“我也说不好,他以前老打我骂我,还把我卖了。但是他也有对我好的时候,只是不多。”叶云归翻了个身,将脑袋靠在岑默怀里,“我不愿杀他,但是我想打他一顿,还有我大哥,我也想打我大哥,他以前老欺负我!”
“行啊,等咱们再学两年的功夫,我带着你回去,拿个麻袋把你爹和你大哥的脑袋一套,狠狠揍他们一顿。还有我大伯,也要揍一顿!”
两个人畅想着将来“大义灭亲”的场面,越说越高兴。
但是说到后来,便不约而同有些伤感。
说到底他们也只是两个孩子,在这个年纪,总是会对亲情抱着难以割舍的渴望。虽然知道再也回不去原来的家了,可想起亲人,还是会觉得难受。
“小归,以后不想他们了。他们不愿用两袋小米把咱们换回去的时候,就已经不要咱们了,往后是生是死,都有我陪着你,把他们忘了吧。”岑默摸了摸叶云归的脸颊,笑道:“我肯定比你爹和你哥加起来对你还要好。”
“嗯。”叶云归点了点头,“我也会比你伯父伯母加起来对你还要好。”
“行,这辈子,我就是你亲哥,你就是我亲弟弟。”
岑默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,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。
直到数年以后,他才明白,自己其实并不想做叶云归的哥哥……
他自然也不想让对方做他的弟弟。
「十一岁」
这一年,叶云归和岑默都跟抽条似的,猛地从孩童模样,长成了半大少年。
叶云归脸上虽还带着稚气,但一张脸却越发精致,带着少年人特有的俊美。
岑默也不再像个黑猴子似的,成熟了许多,看着有了点翩翩少年的模样。
经过这几年的苦练,两人的功夫都有了很大的进步。
这年秋天,师父给他俩人放了假,让他们离开踏雪,去外头走动走动。
岑默一合计,决定带着叶云归回老家“报仇”。
当然,两人嘴上是这么说,却也不至于真的拿过去的亲人撒气,只不过是想借机回去看看,也算是了却儿时的执念。
从前,叶云归总觉得自己生活的那个村子很大,从家门口到村口的路,又远又长,夜里又黑又吓人,可这次回来他才惊觉,原来这个村子竟这么小,小到他和岑默发足狂奔,不过半盏茶的功夫,就能从村头跑到村尾。
两人在村外的大槐树上蹲了半日,入夜后先是潜入了岑默的伯父家。
不巧,两人溜进去时,岑默的伯父和伯母正在骂儿子兼吵架。
伯父:“你说你当初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丢人现眼的玩意?”
伯母:“怎么?孩子不是你的种呗?是我在外头偷汉子生的?”
“你要不要脸?这种话都说得出来!”
“是你先不要脸的,儿子好了就是你生的好,惹你不高兴了就要怪我头上,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?”
“还不是你这些年把他们惯坏了?”
“现在知道赖我了?当年那小子没走时,你也没少宠着他们哥俩。”
叶云归听出来了,两人口中的“那小子”是岑默,于是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。
“你还提他?岑默要是不走,现在这年纪,干活都顶一个半大的人了!”
“是我撵他走的吗?不是你这个做伯父的,说这孩子心冷捂不热,给他卖了?”
“后来我要去赎,不是你说家里没有两袋小米?”
“你摸着良心问问,你真要去赎他了吗?我可记得清清楚楚,你说孩子已经送出去了,怕他记仇,所以才没去领。”
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,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都翻出来说了个遍。
从两人吵架的状态来看,估计这些年来没少吵,戳心窝子的话都熟练得很。
“走吧,听着脑袋大。”岑默道。
“等会儿。”叶云归说着闪身进了厨房,从锅里翻出了两个蒸的红薯,将其中一个递给了岑默。
两人坐在院子里的石台上,一人吃了一个。岑默吃的时候故意剥了皮,还吃剩了两口,随后他把红薯皮和剩下的红薯扔到了他堂兄的房门口,又去将锅里的红薯都拿出来,用布巾包好递给了叶云归。
“这是干什么?”叶云归问。
“这小子以前就爱这么干,故意把偷吃剩的东西扔我床头上陷害我。”为此,岑默没少挨伯母的骂。
以这家人的相处模式来看,明天一大早,岑默的堂兄肯定要因为这几个红薯被骂上一顿。
两人从岑默伯父家里出来,又去了叶云归家。
没想到他们家也正鸡飞狗跳!
叶云归的父亲喝多了酒,又在儿子们面前耍威风,可他的儿子们现在都长大了,早已不是可以任他打骂的年纪。
尤其是他的大儿子,看身量已经和父亲一般高了。
他二话不说,摔了父亲的酒壶,夺过对方手里的笤帚,一把将人掀翻在地。
“孽障,孽障!你竟然敢对老子动手?”叶父大怒。
“要不你去衙门里告我,让官老爷把我抓去吃牢饭呗,我倒是乐得清闲。”
“你简直不知廉耻,叶家的人都被你丢尽了!”
“叶家的脸不是被你丢尽的吗?怎么赖我头上。”
叶父见自己打骂不过,坐在地上开始撒泼。
“我做了什么孽啊,生出你这样的儿子来。”
“你也有好儿子的,可惜被你卖了。”
“老天爷啊……”
叶父也不接茬,坐在地上继续大哭。
不多时,大儿子嫌烦,直接摔上门出去了,屋内便只剩叶父撒泼的哭声。
叶云归看到这一切,忽然觉得释然了。
这一刻,他甚至觉得有些庆幸,庆幸自己和岑默早早离开了这一切,而不是像哥哥们一样蹉跎至今。
未来,他们会像离巢的雏鹰一样,飞得又高又远。
他们会有属于彼此的,灿烂又圆满的余生。
「十三岁」
午夜,京城的长街上。
一队巡防的士兵穿街而过。
就在这时,队尾的士兵忽然被什么东西砸中了后脑勺,那一下力道不大,不至于让他受伤,却将他吓了一跳。
“谁?”士兵捂着后脑勺,目光扫过沿街及附近的屋顶,却没看到人影。
“你是不是晚上偷喝酒了?这街上除了咱们半个影子都没有,哪儿来的人?”同僚笑道。
“奇怪了。”那士兵摸了摸自己的脑袋,感觉也没什么异样,这才跟着同僚们继续往前走了。
然而他刚走了没几步,脑袋后边又被打了一下,还是打在了同样的位置。
“到底是谁!你给我出来!”士兵大怒,目光在附近逡巡了两圈,却一个人影都没看到。
同僚拿着火把在附近的地方照了一下,找到了一个花生米大的石子。
“不会是被这东西打的吧?”
“这么小?”
“哈哈,这小石子让我扔都扔不了几丈远。”
同僚们纷纷揶揄,显然没人当一回事。
可就在此时,另外两个同僚的脑袋也中了招。
这回大家总算是收起笑意,意识到了问题。
巡防的小队长拿着火把在地上找了半晌,找出了另外两枚小石子,俱是花生米一般大小。
这样的小石子,因为自身重量有限,一般来说扔不远。哪怕使劲儿扔远了,中间也会泄力,真打到人身上,估计不会有太大的感觉。
“你们脑袋被打的时候,什么感觉?”小队长问。
“有点疼,但是不严重。”一个士兵道。
小队长拿着石子,站在三步开外的地方朝那个士兵脑袋扔了过去。
“这样?”
“更重一点。”
小队长拧了拧眉,神情比方才更严肃了几分。
以他这样的习武之人,离得这么近,使出了七八分力,也不过如此。
可朝众人扔石头的人,在他们的视线之外,至少也得隔了几丈远吧?
对方能打出那样的力道,只有一个解释,那就是练过暗器功夫。
好在看对方这发暗器的力道,似乎并没有恶意。
“阁下找咱们兄弟,可是有什么事情?”小队长朝着暗处一抱拳道。
“老大,您跟他客气什么,咱们这么多人……”
“闭嘴。”小队长是个聪明人,他知道暗处这人功夫极高,根本不是他们能得罪得起的。方才对方若是再多几分力气,肯定能直接要了那几个人的命。
他等了半晌,没听到回答,这才客客气气地带着人走了。
士兵们都心有不满,却也没敢反驳什么,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中。
沿街的一处房顶上,少年叶云归翻了个身,眼底带着笑意。
这时另一个人影从隔壁的房顶上一跃而下,稳稳当当地落在了他旁边的屋脊上。
“那里不稳,别踩塌了!”叶云归小声提醒。
“塌了我给他们修好。”岑默走到他身边躺下,从怀里掏出了一块冒着热气的烤红薯,“又逗巡防营的人玩儿呢?”
“他们警惕性太差了,昨晚这条街有飞贼入户,他们打旁边经过都没发现。京城百姓的安危交给这帮人,我哪儿能放心的下,这不正好练练他们。”叶云归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道。
岑默凑到他的手边,咬了一口红薯,眼底满是纵容。
“你这爱操心的性子,不当个皇帝都可惜了,我看你是投错了胎。”岑默笑说。
“那我下辈子投胎去当个皇帝试试?”叶云归将手里的红薯又递到他嘴边,岑默这次却只咬了一小口。
“你这性子太正了,真投胎到了皇家,只怕要被兄弟欺负。这样吧,下辈子你要是投胎去了皇家,我就投胎去做你的侍卫,这样就能一直保护你了。”岑默说:“或者我依旧做刺客,到时候你稳坐朝堂,我替你摆平外头那些不听话的人。”
叶云归顺着他的话想了想,随后摇了摇头。
“怎么,当了皇帝就不想让我跟着了?”
“不是……我是觉得,当皇帝也挺没意思,还不如像现在这样,多好?”
岑默一想也是,两人就这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,不比当那劳什子皇帝来得有趣?
“吃完了吗?再带你玩儿点有意思的。”岑默接过叶云归手里的红薯蒂,塞到自己嘴里嚼了嚼咽了,然后拉着他没入了黑暗中。
不多时。
另一条街上巡防的队伍,又遭到了小石子攻击。
“谁呀?”这支队伍和先前那支不是一伙人,压根不知道自己的同僚已经经历过了一次。
“喵呜!”屋脊上传来一声猫叫。
士兵们只当是猫踩落了碎石,并未在意,转身便走。
然而那只“猫”也不知为何,一直跟在他们后头,时不时就“踩落”一粒碎石,搞得士兵们不胜其烦。
“哪儿来的野猫?”
“这根本不是野猫,我看就是哪家的小贼在作怪。”
带队的人说着示意士兵们结人梯,然后踩着同僚的肩膀爬上了屋顶,果然看到屋顶上趴着一个少年。
少年似乎是吓坏了,一边倒退着一边往后躲。
士兵们见状快步上前,打算将对方一举拿下。
然而不知为何,那少年明明看上去笨拙又惊慌,却总是能有惊无险地快他们一步,任由士兵们怎么扑打,愣是连他的鞋子都没摸到。
士兵们不肯罢休,追着少年到了一处颇为气派的院落。
就在这时,少年“喵呜”一声,纵身跃入了那宅院中。
士兵们追着少年跃下房顶,却与一个背着赃物正欲逃走的窃贼撞到了一起。那窃贼大概也没想到今晚竟这么倒霉,眼看偷完东西都要走了,竟直接和巡防营的人撞了个对脸。
众人一拥而上拿住了窃贼,却闻屋外又传来了一声若有似无的猫叫。
敢情这猫不是来捣乱的,竟是为了引着他们抓贼?
可真够闲的!
就在巡防营的人配合这户主人家清点失窃的财务时,他家的厨房里多了一个人。
叶云归在里头翻翻捡捡,心道今天帮人家捉了贼,怎么也得捞点好吃的再走。
可惜他忙活了半天,什么也没找到。
“喵呜。”就在这时,外头传来了一身猫叫。
“喵呜!”叶云归回了一声猫叫,随后从窗户中一跃而出。
两人出了这宅子,岑默才从怀里掏出了一包东西。
“什么?”叶云归问。
岑默没有回答他,而是打开了那个小布包,里头放着几颗橘子。
“这是什么?”
“橘子,南边的果子,咱们平时吃不着!”
岑默将小布包放到叶云归手里,取出一颗橘子剥开,塞到了叶云归嘴里一瓣。
叶云归嚼了嚼,忍不住点了点头,“好吃!”
“这东西是府里的老爷托人从南边运过来的,一共也没多少,平时都赏给府里最受宠的小妾吃,今天你可是有口福了。”岑默自己吃了一瓣,将剩下的都给了叶云归。
叶云归被他逗得哈哈大笑,“你没给人家小妾留几个?”
“我哪儿顾得上人家啊。”岑默笑着捏了捏他的脸颊,“喜欢吃回头等他家来了新橘子我再来给你拿,你今晚给他们家帮了大忙,多吃他们几个橘子合情合理。”
“算了,尝一尝就行了,再拿人家府里的小妾该气哭了。”
“我可不管人家哭不哭,你喜欢吃就行。”
岑默将装着橘子的小布包绑在了胸前,朝叶云归道:“上来背着你。”
“我能走,又不累。”叶云归从背后攥住了他的手,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朝着街尾走去。
这样的夜色,让叶云归不禁想起了自己五岁时的那个夜晚。
那晚他被大黄狗追得直哭,岑默就是这样带着他,将他送回了家。
现在好了,对方不用送他回家。
因为……他们可以回同一个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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