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九章 摄魂取念的真正用途(1/2)
霍格沃茨的开学日大餐,厄尼浅尝即止,口感、营养,都差了不止一点意思。
当然,他并不失望,毕竟从一开始就没报期望。
闲来无事,他开始进行人物气味匹配。
命运给了他一个世界的同时,也关闭了所有的窗,穿友常见的基础福利,什么超强记忆力,超强精神力这些,他都是没有的。
又或者说,本来是有的,但用于支付心宇宙的消耗上了。
还好,德鲁伊的战职,给了他一些额外馈赠。
尤其是大德鲁伊,不仅仅是头衔,还代表着格位,具体包括自然之子,变形大师,大地行者等等。
而灵敏嗅觉,就是变形大师的子分类。
用一句很酷的话说:我能嗅出你灵魂的味道,腐败,堕落,还有恐惧……
这句话很适合奎里纳斯·奇洛。
奇洛此时已然包上了那可笑的紫色头巾。虽然包裹的式样跟锡克族的头巾包法有明显差异,散发的异味也并非咖喱味,但厄尼还是会有遭遇三哥的既视感。
“彭家五虎,邙山二怪之类的丑角儿龙套,有谁会在意,这等反派,究竟是有爱有恨、性格立体的人物,又或是纸片儿人呢?”
厄尼这么想,并不是想要拯救奇洛,而是考虑这个人的优秀一面,能不能利用。
摄魂取念,在厄尼看来,真的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魔法技艺。
用这技艺来挖掘秘密,却是将路走窄了。
他认为,常规而又平和的用法,应该是:你们读书,我读你们。
这个操作,尤为适合用在超凡世界。
毕竟在超凡世界,但凡能被文字承载的所谓魔法理论,其实都只是基底。
魔法是唯心侧的,是感性的,是言传不可尽述,而需要个人去品味、体会、感悟的。
有人说,魔法理论深厚,施法威力就强大。
厄尼觉得,这就纯属扯。
霍格沃茨中,论魔法理论深厚,谁能比的上拉文克劳的院长,菲利乌斯·弗利维教授?
具有妖精血统的弗利维,说到年龄,那是能配得上‘古老’一词的。一百五十岁左右的邓布利多都不够格。
但两人的施法能力呢?
有人可能会拿接骨木魔杖说事。
那么伏地魔呢?伏地魔啥时候拿到接骨木魔杖的?
大部分人一厢情愿的将伏地魔的强大,归咎于黑魔法。
可实际上玩黑魔法的多了去了,黑魔王却是有数的。
有人继续找理由,天才,因为伏地魔是不世出的天才。
厄尼认为,这么说的,仍旧没有把握住重点。
真正的重点,就在于感情的饱满程度。
无论是格林德沃,还是邓布利多,又或尼克·勒梅,伏地魔,无论是霸气张扬、还是平静随和,他们的情感都是无比饱满的。
其中,以伏地魔最为显性,他的不可饶恕咒格外厉害,这跟他偏激、疯狂、扭曲的人格有着重要关系,他的恨意更纯粹,连自己都恨,宁肯整一张蛇脸,也不要曾经的那张俊颜。
还有哈利·波特,他耍的最好、也最具威力的,是守护咒,因为他从小就感受父母之爱的无形守护,他知道是爱的守护,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,他自己也愿意守护亲友,因为他爱他们。
深刻的理解和领悟,饱满的情绪,就决定了他施展的这个法术,比其他同龄人的更具威能。
这个世界,不是法师比的就是谁更具聪明才智、同时更勤奋刻苦的dnd世界。
在这个世界,巫师的起步,不是按照既定的方法学出来的,而更像是dnd世界的术士,觉醒了力量,才是开端,否则基底魔力没有,不是凡人,也是哑炮。
对术士而言,施法的关键,感觉大于定式。
而感觉很难用文字描述,至少也是文字无法尽述的。
那么,通过摄魂取念,类似冥想盆那般,但不是对外,而是以第一人称对内,进行共情,是不是就能更好的体会那种感受?
厄尼觉得,摄魂取念的真正价值就在这里。
对于巫师而言,书本能教的,那都是下乘的技巧,共情感受到的,才包含着比金子还要金贵的要点。
所以,厄尼非常眼馋‘摄魂取念’这个术,不仅视其为迅速提升h系施法威能的捷径,还将之看做获得感情货币的一种办法。
众所周知,情绪时候具备感染的能力的,比如说去摇滚现场,跟人们一起嗨起来,又比如看催泪弹电影,哭的稀里哗啦。
那么,以摄魂取念玩共情,岂不是一举双得?
然而,这一术法的掌握,非常的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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