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女生小说 > 你是我的鹊桥归路 > 第260章 西风多少恨

第260章 西风多少恨(1/2)

目录

曾经刻骨的记忆会在心上留下深刻的烙印,然后长成一片茂盛的森林。

我们无法遗忘的,往往是我们格外在意的。

白色云朵在窗外自由的漂浮着,墨色的夜里,它们依然是白色的。

不过从不同的角度去看,它们也可能是黑色的。

这一刻,比曾经的那块表贵很多的表正挂在他白皙的手腕上,可是他依然沉浸于自己的梦。

梦像无边的深海,更像是环绕的山峰。

怎么游都游不出来,怎么走,也都走不出来。

这个世界上就是这样,不管后来的人生如何变化,曾经吃过的苦,受过的罪,也依然会是深深的烙印,时刻萦绕在心头,在脑海。

后来,因为那个人说话总是很得瑟,就有南城的同学会去说他。

哎呀,某些傻逼自己家里就这点资产,居然一天天的还看不起东,看不起西的,可真是有意思。

怕是没见过什么世面吧,就一天天的出来炫耀,殊不知,自己是垃圾,自己的东西也是垃圾,根本就不值一提。

你是傻逼吧。

赵一盛被这样辱骂,自然是很生气的,就抬高了声音,皱着眉头准备开骂。

傻逼是你,你自己家里就开个破烂小公司,还都快倒闭了,就这,你还天天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,真有勇气啊。

怎么,海城本地人了不起哟,你以为你这种货色在海城算的了什么呢,人家洛琛熠都没有你这么傲慢,没有你这么能吹牛。

你看看人家是什么身家,什么能力,什么档次。

你这种垃圾,屁都不是。

还天天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,以为自己是什么好货色呢,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是。

那个男生顶着一头寸头,虽然说话的语气很凌厉,但是依然面不改色的。

你是傻逼吧,老子爱怎么样,关你屁事儿。

赵一盛气的直皱着眉头,攥紧了拳头,他想打人。

怎么不关我的事儿,老子就是看不惯你这个恶心的样子,我就是告诉你,当自己啥也不是的时候,那就得夹着尾巴做人,不要没什么本事,却还喜欢说大话,自己明明是根葱,却还当自己是个蒜,还装来装去的,大傻逼。

这人生啊,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别以后万一落魄了,被别人踩来踩去,要是因为嘴巴太贱,被人打了的话,那可就不好了哦。

陈墨一直记得郑州霖的脸,虽然长得普通一些,但是他身上的气质是真的很好。

是那种虽然说着狠话,但是也依旧云淡风轻的感觉。

一个人的涵养就是那样,他即使再生气,再居高临下,也没有那种盛气凌人。

那一天,被这样羞辱的赵一盛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的,于是就跺了跺脚,捏了捏拳头道:你个傻逼,你给老子等着,老子让你见识见识,什么叫做势力,叫做牛逼。

于是,在某一天,赵一盛就找人,把独自在外面买东西的郑州霖给打了一顿。

郑州霖自然不是一个任人宰割的角色,他虽然身手不错,但是一个人自然是打不过四个人的,更何况,对方身手也不算差,于是,受了一些伤以后,他气得不行,就直接把赵一盛给送进了局子。

最后,赵一盛的家里求爷爷告奶奶的,四处找人,这才把赵一盛给保了出来。

原本按照郑州霖的想法,是肯定要让赵一盛蹲一段时间才算了事的,因为他已经看不惯赵一盛很久了。

更何况,陈墨他们寝室还有一个人,是郑州霖的表弟。

他的表弟被赵一盛阴阳怪气了好多次。

所以这也是郑州霖看不惯赵一盛的主要原因。

赵一盛的家里,多少还是有点人脉的,于是就各种花钱,又求爷爷告奶奶的给郑州霖和他的表弟道歉,这事儿才算完。

这个事儿,让原本就非常讨厌赵一盛的陈墨非常的开心。

虽然自己没有动手,但是结果有了就可以。

陈墨因为家庭出身的关系,所以是一个性格温和,也不愿意惹事儿的人。

所以在和赵一盛相处的那些时间里,也一直不怎么反驳,而是选择了忍气吞声。

赵一盛经过这一件事儿,也算是吸取了教训,倒是在寝室里低调了起来,也不怎么当面阴阳怪气了。

不过郑州霖也通过自己的手段,很快就给赵一盛安排了单独的寝室,理由是怕他伤害别人。

赵一盛没占着什么便宜,还丢了大脸,被自己家里人又打又骂的,钱还损失了一些,心里自然是不高兴的,但是他还不能说什么,便只能在背地里骂人,自己出出气。

结果有一天,他正生着气呢,便看见了独自走在路上的夏恪一。

赵一盛对夏恪一一见钟情,瞬间就来了兴趣,便前去搭讪。

那一天的洛琛熠正好有课,便没有跟踪,只有夏恪一独自一个人。

夏恪一刚从家里回到学校,正准备去上课呢,没想到赵一盛直接把她给拦了下来。

他嚼着口香糖,面带喜色的说道:嗨,美女,你也是海大的啊?咱们认识认识呗?我叫赵一盛,我是传媒学院的。

神经病。

夏恪一懒得理他,直接走过,没想到赵一盛伸手去拦她:嘿,小妞还挺有个性的哈,哥就喜欢你这种人。

你再搞性骚扰,我就报警抓你。

夏恪一因为小时候的事情,所以特别讨厌这种人,更何况她一直嫉恶如仇,绝对不心慈手软。

赵一盛刚从局子里出来没几天,见着这个画面,自然是害怕的,但是他也不是特别心虚,因为他觉得自己长得很帅。

更何况,夏恪一生的实在是貌美,让他心里痒的不行。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返回顶部